这是描述信息
这是描述信息

国家医保局启动2022年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综合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2022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如下:

 

  (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药品,可以申报参加2022年药品目录调整。

 

  1.2017年1月1日至 2022年6月30日(含,下同)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2.2017年1月1日至 2022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证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3.纳入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

 

  4.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5.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2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6.2022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

 

  (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

 

  1.2022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的谈判药品。

 

  2.2023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且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证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主动申报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

 

  3.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证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主动申报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常规目录部分的药品。

 

  4.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药品。

 

  (其他

 

  1.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

 

  2.完善药品目录凡例,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备注等内容。

 

  3.独家药品的认定以2022年6月30日为准。

 

  4.拟纳入药品目录的非独家药品,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联系方式

 

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长春市九台区卡伦镇工业园群英大路888号

4008-766-761  0431-80549499  15843029977

公众号

欢迎关注我们的官方公众号

公众号二维码

官方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销售微信

留言反馈

留言应用名称:
客户留言
描述:
验证码

版权所有: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吉ICP备:1400534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长春

链接链接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