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的网上交易行为,加强订单管理,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31号)“到货后24小时内应在采购平台上及时签收确认”的要求,现对网上订单确认时间进行规范处置:
一、网上订单确认范围
1.原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平台药品已入库但未及时确认的订单。
2.升级后现用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药品已入库但未及时确认的订单。
二、网上订单确认完成时间
2022年4月15日24:00时,各医疗机构需将应确认而未确认的网上订单进行确认。
三、相关提醒
1.2022年4月16日00:00后,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将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药品订单管理流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订单确认。
2.请相关医疗机构重视网上订单确认工作,如产品确未入库,可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未入库证明材料,向省平台提出质疑,工作人员核实后据实处置。
3.对长期拖延到货确认的医疗机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提醒告诫、限制新订单交易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会同各地医保部门采取约谈整改、公开通报等措施。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30日